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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30日, 韩国向世贸组织发表了类似于RoHS/WEEE/ELV的立法名称为:电子/电气产品和汽车设备的资源回收法(The Act for Resource Recycling of Electrical/Electronic Products and Automobiles)。作为新法规的初形,其范围很广,包括RoHS, ELV 和WEEE的内容。 环境立法的目标如下: 1.限制材料,但目前还未指明哪些材料。 (1) 一旦这个法案通过,就会定下来哪些物质将会被限制,并且相信会与欧盟的RoHS指令中的相符合。 (2) 没有替代品或者不能从产品中去除的材料可允许豁免,并且环保局对此将有所规定。 (3) 请求豁免的过程及最大极限制还没有指定。 2.为了提高再利用率,产品标签要标注有害材料的内容。(标识标准最好是国际性的并且都一致认可的) 3.设计要有利于材料回收和拆解(改进材料和结构) 4.生产者具有回收和收集的责任,被称为"Recycling Business Mutual Aid Association"(费用要声明。) 5.环保局和商业、工业及能源部决定发要发布分析有害物质的方法,并且要改进材料和结构及可再用率/可回收率,但是日期还没有确定。 6.厂商要负责其它的事情,收集和管理材料组成数据,证明他们的产品符合法规。另外还根据要求出示官方的保证书。 7.另一方面,法规清楚地说明了处罚措施。例如:不能提供给政府材料组成资料要受1年的刑拘或者50000美金的罚款。 8.于2007年7月1日实施。 对于电子电气产品的范围,韩国环保局提出最新的范围如下:“在总统令中,不会包含所有的产品。这个范围长时间内定在欧盟所确定的范围,但是在2007年7月1日将开设十个项目(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机、洗衣机、个人电脑、音响设备、蜂窝电话、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