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对外通报,将首次启动“区域限批”政策来遏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迅速扩张趋势,即停止审批其境内或所属的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直到其违规项目彻底整改为止。 对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来说,每年年初的“环保风暴”不会让他觉得快乐。虽然每次他以及其环保团队的每一个举动,都会受到外界的无比关注,他的例行发言也会被附加上很多解读。 对一个官员来说,外界对他言语的重视和反应,似乎能够体现很多职位以外的东西。但是他的同事说,往往在这个时候,潘岳总是选择一个人待着,他说他感到疲惫。 地方利益和行政监管之间的冲突、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对于在这个矛盾旋涡中的环保总局而言,仍然没有彻底的解决方案。 这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但潘岳1月11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一定要尝试着解决。 7555个项目,140.5亿元 《21世纪》:2006年,以对重型化工领域的整顿治理为开端,国家环保总局进行了大量的工作,目前这项工作的收尾已基本完成。具体成效如何?体现在哪里? 潘岳:2006年1月至6月,我局组织各级环保部门对近年来审批、总投资近10152亿元的7555个化工石化建设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其中直接排查了20个重大敏感项目。 我们对3794家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49家存在严重风险的企业实施搬迁。经统计,排查后7555个项目新增环境风险投资140.5亿元。其中,总局直接排查的20个项目新增20.1亿元,委托地方排查的107个项目新增25.3亿元,各地排查项目新增41.7亿元,两大公司自查项目新增53.4亿元。 环保总局将排查结果及时上报国务院,提出了“完善法律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化工石化企业环境风险的管理;提高环保门槛,实行更加严格的准入标准;强化环境风险管理的技术基础”等环境风险评价管理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已要求位于大江大河沿岸、饮用水源下游的吉化、兰化、金陵等7个现有基地和大型企业开展环境风险后评价;要求上海杭州湾沿岸、大连大孤山半岛等近十个化工石化集中区开展规划环评;组织中国石油大庆石化、辽阳石化,中国石化扬子公司等5家石化公司开展“十一五”企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削减2%的年度目标没有实现 《21世纪》:您怎么评价环保总局在过去一年间的表现? 潘岳:我们拼尽全力干了几件事,但治理的速度远远赶不上污染的速度。从结果上来说,2006年作为“十一五”开局之年,没有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2%的指标。我的心情很沉重。 2006年我们干的几件事包括:一是以环评为关口卡住7700亿项目,其中大部分是钢铁、冶金、石化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二是全年建设燃煤电厂脱硫能力7000万千瓦,超过了前10年总的建设水平;三是新成立了5个大区督查机构,试图增强处置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和跨界污染纠纷的能力,探索环保执法垂直化。 但是,主要污染物削减2%的年度目标没有实现。这是由于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转变,固定资产投资仍然过高、其中很大一部分又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对加强环保“口惠而实不至”,虽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但并没有切实履行污染削减承诺;虽然建了治污设施,但并不正常运行。对于老百姓来讲,2006年的环境质量也难以令人满意。与前年相比,去年环境质量状况没有明显改善。近50%的城市出现了中度以上的污染,其中18%的城市出现过重度污染。此外,环境污染事故呈高发态势,平均每两天就发生一起突发性环境事故。群众环境投诉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 中央经济工作会上要求,2007年要把节能降耗、保护环境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并且一定要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2%的约束性目标,我们将按照这个要求去努力。 绿色GDP项目不会停下来 《21世纪》:作为环保局执法手段技术性调整重大表现之一,绿色GDP项目在2006年正式启动,但其间也遇到了部分问题,您认为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如何确保这项工作能够持续运转下去? 潘岳:我们肯定不会停下来。2005年的核算已经完成,可能会在春节前后公布。接下来我们将进行2006年的核算。 第二,我们正在努力扩充核算的范围。2004年的数据只核算了“环境污染成本”的一部分,希望能够把环境退化成本(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囊括进去。 我们希望能够让绿色GDP成为可以操作的制度,而非停留在纸面上的理论研究。当然,环保部门一家不可能让它成为国民经济核算指标,但我们至少可以把比较成熟的几个结果转化为指标提供给有关部门,以作为衡量地方业绩和官员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 希望“区域限批”常态化 《21世纪》:2007年环保总局的执法手段和内容会否有所变化? 潘岳:我们希望能够把“区域限批”常态化,也就是说,不再只是“风暴”,以后很可能对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低、“三同时”违法现象严重的行政区域;未按期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和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省份;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国家主要控制断面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河流流域;多次发生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行政区域;所辖企业环评和“三同时”违法现象严重的企业集团,都将实行“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政策。 然而,“区域限批”也只是有限的手段。环保能否发挥更大作用取决于法律和体制留给我们多大的空间和余地。比如环保能否作为官员考核指标?环保执法垂直是否能实现?是否能够追究更高级别行政人员的环境责任?总而言之,环境的最终改善并非依赖于“执法手段的变化”,而是取决于体制的变革。 《21世纪》:众所周知,目前环保遇到的最大瓶颈是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冲突。但就2006年的整治工作看,仍没有彻底性的解决方案。环保总局如何看待二者之间的冲突问题?2007年如何有效地进行环保执法? 潘岳:在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真正实现转型之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矛盾将会一直存在。这是一个长期的矛盾。至于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我说过,环保部门从诞生那一天起,就注定要和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以及产生的利益格局作斗争。但这种对立不是绝对的,而是可以转化和统一的。 解决方案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比如,我关停你的污染项目,不是要饿死你,而是逼迫你下决心去引进高技术高效率低能耗低污染的项目。如果这些项目运营成功了,经济也没丢,环境也保住了,科学发展观就落实了。这就是彻底性的解决方案。 绿色和平崛起 《21世纪》:记得您曾提出过在和谐的前提下,中国应该强调“绿色和平崛起”的概念,这样工作的实质内容是什么?是否有可操作的技术手段? 潘岳:谢谢你注意到我在2006中国企业高峰会上提到的这一概念。所谓“绿色和平崛起”,其实就是对可持续发展道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形象化概括,主要包括八方面:低消耗的生产体系、适度消费的生活体系、持续循环的环境资源体系、稳定高效的经济体系、不断创新的科技体系、更加开放的金融贸易体系、注重公平的分配体系和开明进步的民主体系。 中央连续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削减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思想观念和政治方向的转变为中国走绿色和平崛起道路奠定了基础。各部委正在为中央的这一思路设计新的制度。比如,发改委就在制定一个全国主体功能区评价指标体系,探索根据不同区域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的总量去制订不同区域的发展目标,再依此制订不同的考核体系与政策体系。环保总局也出台了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促使企业生产和社会消费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另外,构建责任政府,推行行政体制改革,促使政府由主抓企业、经济向承担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和社会责任过渡也是必不可少的核心内容。 环保应是落实宏观调控的先锋 《21世纪》:外界目前所关注的是,国家环保总局已经将自己的执法手段和国家的宏观调控目标紧密结合起来,而且取得较大成果。2007年,中国经济宏观调控的目标和压力同样存在,在这个环节中,国家环保总局将怎样配合这项工作的实施? 潘岳:没有有效的宏观调控,科学发展观就无法落实。因此,作为与科学发展观最直接相关的部门,环境保护应该成为落实宏观调控的先锋队伍和重要力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2007年要使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成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2007年我们将采用更有威慑力的行政手段来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盲目扩张。比如,“区域限批”政策就将成为我们的常规管理手段,总局新成立的五大区环境督察中心也将进一步突破地方保护主义,发挥垂直执法威力。 另外,我们还要探索一系列新的制度来支撑和保存宏观调控的成果。比如,规划环评的法规正在国务院法制办审核;比如,争取把绿色GDP的成果纳入到地方政府和官员的业绩评估中去,要求商业银行把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等等。 《21世纪》:遇到地方反弹怎么办?会不会进一步激化环保执法与地方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 潘岳:遇到地方反弹、激化矛盾怎么办?前面说过,在中国向新型工业化转型成功之前,这种矛盾会一直存在。有碰撞是正常的,最后统一的就是科学发展观。环保总局既然身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先行队伍,就一定会坚持原则,不会退缩。从第一次“环保风暴”开始,我们就一直处于矛盾的漩涡之中和各种压力的笼罩之下。今天我们能进行“第三次风暴”,而且力度比以前的都要大,足以证明我们的意志和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