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在京召开的全国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会议确定了2008年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八项重点。 我国2008年标准化重点包括: 一是按时完成1万项标准的制定任务,健全国家标准体系,解决标准缺失问题。 二是加快完成1.1万项标龄超期的国家标准的修订任务,建立和完善标准的定期复审制度,解决标准老化问题。 三是抓好国家科技支撑重点专项“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和列入国家计划的176项标准科研专项的研究工作,确保这些研究成果如期转化为国家标准,实现标准制定与科研同步,解决标准滞后问题。 四是深化改革,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标准化工作机制,鼓励企业将自主创新技术与标准相结合,提高标准中自主知识产权的含量。 五是围绕国家经济发展重点工作,加快农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传统产业、公共安全、高新技术、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 六是加快《标准化法》的修订,确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标准化工作法律地位。 七是加快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国内外标准信息资源,形成全方位的互联互通的大平台,为社会各界提供及时、准确的标准信息服务。 八是加强地方标准化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要加大经费投入和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要在经费支持、科技评选、人才培养、国际标准化规则指导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面多层次的支持与服务。 |